用了两年的时间发现自己其实并不适合法院的工作,我天生没有当领导的本事,注定一生要在别人的领导下工作。做一个审判员,在案子里你必须主导案件,你必须安排书记员完成工作,安排好案件的进程,这一切恰恰是我不擅长的。或者说是骨子里的惰性让我不愿去安排这些事情。所以我决定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,再跳槽回到检察院。